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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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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简介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位于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是天津市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政府部门。党委书记、局长陈勇。

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党厅〔2018〕151号)的规定,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地名、城建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拟定有关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等,制定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政策文件,并监督检查。

二、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三、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按照标准组织实施考核。指导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落实,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业务处、政策法规处、自然资源调查登记处(市不动产登记局)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处、总体规划管理处、详细规划管理处

城市设计处、建筑规划管理处、交通与市政规划管理处

村镇规划管理处、资源保护管制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地质勘查管理处、矿产资源管理处、海洋经济与规划处

海域管理与预警监测处、测绘管理处(地名管理处)

信息管理处、执法监督处、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湿地和自然保护地处、名城保护处、科技合作处、财务管理处

审计处、人事处、政务服务处、信访处、森林公安局

组干处、宣教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巡察工作办公室

巡察一组、巡察二组、离退休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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