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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51-502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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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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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简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地址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起草自治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市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及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治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市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国家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治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治区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国土空间规划处、市县规划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耕地保护监督处、地质勘查与矿业权管理处、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国土测绘处、科技发展与地理信息管理处、督察处、执法局

财务审计处、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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