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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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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简介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成立于2018年11月9日,办公地址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根据2018年《湖北省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整合原省国土资源厅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省水利厅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省农业厅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省林业厅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等,组建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11月9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挂牌。

主要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起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根据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二、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四、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五、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信息化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国土空间规划处(省国土空间规划局)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耕地保护监督处、地质勘查与灾害防治处、矿业权管理处、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国土测绘处、地理信息管理处、省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执法监督处(省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局)

科技发展与对外合作处、财务与资金运用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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