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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简介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Heilongjiang Provincial People's Congress),是黑龙江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是黑龙江省的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现任黑龙江省委书记,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勤

职能:

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

1、根据黑龙江省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国家计划和预算的遵守和执行;

3、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长、副省长,省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全国人大代表;

6、听取和审查本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查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省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1、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2、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3、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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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s://www.hljrd.gov.cn

电话:

地址:北京市兵部洼胡同(胡同印四合院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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