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 电话

    021-23111111

  • 邮箱

  • 地址

    人民大道200号

  • QQ

上海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1)网址:http://www.spcsc.sh.cn

2)电话:021-23111111

3)地址:人民大道200号

4)简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是上海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任免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现任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蒋卓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福建省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二)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国家计划和预算的遵守和执行;

(三)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长、副省长,省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全国人大代表;

(六)听取和审查本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

(九)撤销省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一)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三)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55

环保项目 | 招聘信息 |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你问我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